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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9日

    

临河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08 点击量:3710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面展示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教育激励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忠实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区委决定在“七一”期间,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名额

我区“两优一先”拟推荐表彰名额100个,其中优秀共产党员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表彰对象依据各乡镇、农场、街道、机关工委、“两新”组织的党组织和党员数量情况,先由各领域按照分配名额进行差额推荐,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区委常委会研究后,确定表彰对象名单。

二、推荐表彰对象基本条件

全区“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对象,要从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打赢三大攻坚战、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信访维稳、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任务和中心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党组织和党员中产生。根据类别不同,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做出表率,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密切联系群众、成绩显著。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和群众普遍赞誉的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成绩显著、事迹突出。能够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专职或者兼职党务工作者。

3.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思想引领力强、群众组织力强、社会号召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信任和拥护的党组织和党委派出的代表机关。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1.差额推荐。本次表彰推荐名额以乡镇农场、街道、机关工委、“两新”组织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按照分配推荐名额1:1.5的比例,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差额推荐。在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的基础上,确保每个推荐对象树得起、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突出重点。推荐全区“两优一先”对象,要突出“三个倾斜”,即:重点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重点向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倾斜;重点向在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建设河套全域绿色有机高端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服务输出基地、打响“天赋河套”品牌、“五区”共建等中心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党员和党组织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交叉,优秀党务工作者所在党组织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一般不交叉。今年已被表彰为全国、自治区和市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本次不再推荐。

3.组织考察。各推荐单位党组织要采取谈话了解、实地调研、随机访谈等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认真审核党员和干部人事档案,广泛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并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巡视巡察、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生态环境、民委等部门意见,全面了解掌握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和在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等重大任务和突发事件中的现实表现。对党员领导干部要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合格后,经推荐单位党(工)委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本领域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

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各单位党组织在推荐工作中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注重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四、报送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对象有关推荐审批表、排序表;(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3)“两优一先”推荐对象考察材料(800字左右);(4)优秀推荐人选电子照片(近期2寸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片,无边框,JPG格式,不少于1024×768像素,文件名为“姓名+出生日期”)。

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除电子照片外的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经基层党(工)委集体研究审核后,由党(工)委书记签字盖章,务必于2021年5月17日前,报送临河区委组织部对应科室和区委直属机关工委、“两新”组织党工委;经区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汇总,部务会集体研究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