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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已公开数:1)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
(已公开数:1)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已公开数:4)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
(已公开数:1)
3.落实旗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已公开数:3)
三、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情况。
1.推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情况。
(已公开数:2)
2.苏木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和
重大民生措施等推进落实情况。
(已公开数:1)
3.组织开展“强党建、促振兴”大比武活动,通过采取“看现场、讲经验、谈感受、比能力、评位次”的方式,激发全苏木干部担当作为热情,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倒逼党建责任和任务“双落实”,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已公开数:0)
4.大力发展驼、羊、马等产业,加大产业资金扶持力度,在与英格苏和金草原龙头企业建立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基础上,引导各嘎查投资入股、合作养殖,降低养殖风险,多种渠道壮大嘎查集体经济。
(已公开数:0)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已公开数:2)
2.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情况。
(已公开数:3)
3.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
(已公开数:1)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已公开数:1)
5.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已公开数:0)
6.其他学习、培训、文体活动情况。
(已公开数:2)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党内表彰、保障党员权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
(已公开数:1)
2.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
(已公开数:4)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已公开数:2)
4.党内评选表彰情况。
(已公开数:0)
5.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已公开数:1)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等情况。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已公开数:0)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已公开数:1)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
(已公开数:4)
2.加强廉政教育情况。
(已公开数:1)
八、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困难党员、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1.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情况。
(已公开数:2)
2.关爱困难党员、帮扶困难群众、群团工作情况。
(已公开数:2)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1.其他上级要求公开的党务。
(已公开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