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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情况。   (已公开数:6)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情况。   (已公开数:1)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工作要求情况。

1.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已公开数:1)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情况。   (已公开数:1)
3.落实旗委各项工作要求情况。   (已公开数:13)

三、年度工作目标以及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和落实情况。

1.找准办好“两件大事”中的难点堵点卡点,精准有效做好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工作   (已公开数:1)
2.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切实加强预决算全口径审查,深入开展政府债务全过程监管,不断深化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   (已公开数:2)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   (已公开数:0)
4.开展《关于对旗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执行情况跟踪督办。   (已公开数:1)
5.聚焦乡村振兴、环境保护、养老服务、社区矫正等群众关切,着力加强民生领域监督。   (已公开数:2)
6.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报告制度,全力做好上级人大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督事项。   (已公开数:1)
7.定期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有序安排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参与检察院公开听证、参加司法公开等活动。   (已公开数:1)
8.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常态化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专题活动。   (已公开数:1)
9.紧紧盯住各项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创新跟踪监督方法措施,组织代表全程参与、深度介入、促实办好,实现“政府能够做”与“群众期盼做”高度契合。   (已公开数:1)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已公开数:3)
2.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情况。   (已公开数:3)
3.组织党员学习教育培训情况。   (已公开数:2)
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已公开数:0)
5.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已公开数:2)
6.其他学习、培训、文体活动情况。   (已公开数:1)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党内表彰、保障党员权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等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   (已公开数:0)
2.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   (已公开数:1)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已公开数:1)
4.党内评选表彰情况。   (已公开数:0)
5.保障党员权利情况。   (已公开数:0)

六、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制度等情况。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已公开数:1)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情况。   (已公开数:1)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   (已公开数:3)
2.加强廉政教育情况。   (已公开数:1)

八、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理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关爱困难党员、帮扶贫困群众等情况。

1.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建议情况。   (已公开数:2)
2.关爱困难党员、帮扶困难群众、群团工作情况。   (已公开数:5)

九、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1.其他上级要求公开的党务。   (已公开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