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特后旗党委办 政府办关于印发《乌拉特后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 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2-08 点击量:1567

各苏木镇、各有关各单位:

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乌拉特后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乌拉特后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中共乌拉特后旗委员会办公室

乌拉特后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附件:

乌拉特后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持续深入整治矿产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我旗矿业管理秩序稳定,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偷挖盗违法采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关于深化整治矿产资源领域行业乱象重点问题的工作部署,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结果导向,强化政治担当,敢于动真碰硬,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执法、集中打击的方式,切实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工作衔接,整合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偷挖盗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力整治矿产资源领域行业乱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完善“长效常治”的监管体制,推进我旗矿业管理秩序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乌拉特后旗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那日苏    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李志雄   旗政府副旗长

吉仁尼格  旗公安局政委

谭志军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贵东      旗政法委副书记

李  强    巴音宝力格镇党委书记

       袁忠利    呼和温都尔镇党委书记

       宝力德    潮格温都尔镇党委书记

巴音毕力格 获各琦苏木党委书记

哈  斯   巴音前达门苏木党委书记

吉仁都日布 乌盖苏木党委书记

石永强      旗林草局局长

崔晓龙      旗运管所所长

王  兵      旗公安交警大队队长

杨天圣      旗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乌拉特后旗自然资源局,由谭志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天圣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依据各自职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力打击偷挖盗采等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四、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全面排查。各成员单位和苏木镇联合,分别对各苏木镇辖区内全部矿山企业和偷挖盗采违法行为多发、易发区每周至少开展1次全面排查,切实掌握辖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并查处辖区内的偷挖盗采、开采有关证照不全或过期的各类非法采矿行为。

(二)突击巡查。各成员单位和苏木镇联合,针对偷挖盗采违法行为多发生在夜间和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有关部门掌握的和群众反映的违法线索,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突击巡查,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开采问题线索要加大突击巡查力度,作为典型案件严厉查处,并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

(三)道路检查。自然资源局、公安、交警、运管所要定期或不定期到主要出旗路口,对拉运矿产品的车辆进行矿产品来源合法性检查,特别是鉴于我旗目前暂时没有砂石料矿权的情况,加大对拉运砂石料车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拉运非法开采取得矿产品的车辆一律进行查处,同时依法没收非法开采取得的矿产品。

(四)从重查处。在全面排查和突击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并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对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必须责令违法主体修复破坏的地质环境,达到追究刑事责任标准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在查处中挑选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查处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的整治成效。

(五)联合办案。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联合办案,采取有力的强制措施,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宣传。各苏木镇和各有关单位要发布严厉打击偷挖盗采违法行为深入整治矿业管理秩序专项行动的通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类非法采矿行为,同时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作用,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加大对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曝光重大典型案例,切实营造非法采矿行为“全社会喊打”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统筹谋划,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与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强化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强化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履行职责,落实共同责任,加强工作衔接,统一协调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旗政法委将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推诿扯皮、行动迟缓、执法不严等问题依法依纪严肃问责追责,并对组织不力的有关部门在全旗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偷挖盗采等非法开采行为仍然频发或因乱采滥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